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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竞争型、团结型”机关活动,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加速建设“四个德昌”奋斗目标,根据县委党建办《关于在县级各部门开展“四型”机关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德昌县农业与科学技术局召开动员会,并制定了开展“四型”机关创建活动方案。
会议指出,要围绕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农业产业基地强县、“四个德昌”建设开展工作,养成学习习惯、提高综合素质、开展工作创新、增强服务质量,积极向上、团结协作,通过建立组织保障机制、督查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有力保证“四型”机关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创建方案要求,要建立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股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四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四型”机关创建活动的协调和督导工作。同时,严格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股站室的创建工作负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分管股站室及负责人的领导。各股站室负责人对本股站室的创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起常抓不懈、齐抓共管的协同工作机制,使创建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要建立督查考核机制。为确保创建工作的实效性,局党组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建立了督查考核机制,要求每个股站、每名机关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每年都要制定创建工作目标,更新观念、更新体制和机制。要求各股站负责人定期汇报交流本股站室创建“四型”机关情况,局党组将结合典型经验,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和交流;要建立激励机制。为使创建工作切实成为机关工作人员的内在动力,局党组将创建“四型”机关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评价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和衡量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重要标准。(罗国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