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局文件
德发改[2010]134号
关于对年产30亿立方米合成燃气项目的备案通知
凉山州新能燃气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申请报告及项目备案信息表”收悉。经审核,该项目符合《〈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准予备案。请据此开展有关工作。本通知有效期为一年。
一、建设地址:德昌县永郎工业园区。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年产1.5亿立方米生产线24条,其中正常生产22至23条,检修备用1至2条。建设铁路专用线1条,以解决大宗原料与产品的运输问题。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3亿元;资金来源全部自筹。
四、项目管理部门:凉山州新能燃气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的策划、备案、筹资、建设实施直至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实行全过程负责。
接此通知后,请项目单位抓紧与有关部门联系,办好相关手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早日完工投产。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八月三十一日
注:
1、项目单位依据本通知书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融资、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手续。
2、本通知书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有关手续的依据。
3、本通知书有效期内,若出现重要变化(含项目投资主体、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产品技术方案发生变化以及项目总投资或建设规模预计变动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之一),项目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备案机构报告并申请重新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