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昌县人民政府
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工作应急预案
近几年来,自然灾害已成为危害我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救灾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经济性、社会性、突发性,为落实我县防灾救灾工作以“防”为主的方针,建立高效有序的防灾救灾运行机制,切实做到防灾救灾工作反应迅速,准确到位,最大程度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预案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2006年全县防灾救灾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州的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避治相结合”的方针,切实落实“以人为本”,把防灾救灾工作落到实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时、高效地做好防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实现农业抗灾夺丰收和农民增收目标。努力保障全县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
二、我县防灾救灾工作的具体内容
我县自然灾害的防灾救灾包括: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风灾、冰雹灾、各种病虫灾以及干旱、低温冻害、雷击、森林火灾、地震等。
(一)防汛:一是安宁河和茨达河流域及流域内的山溪沟,重点是茨达河的和平段、新胜段、马安段及中坝河段;安宁河的团山段、点马段、黄家坝段、沙坝段(德州镇)、古马段、安宁段、永郎段及老碾河、花马河、群英沟、乐跃沟、鹿厂沟、角半沟、朝阳沟等山溪沟。二是全县的大小堰沟和水库、山平塘,重点是七大坝堰、宽裕堰、联合堰、蚂蝗沟水库、前进水库、土桥沟水库、盘海湾水库、大庆沟水库、黄泥田水库及蓄水1万立方米以上的山平塘。涉及茨达乡、宽裕乡、巴洞乡、王所乡、六所乡、麻栗乡、阿月乡、德州镇、小高乡、乐跃镇、锦川乡、老碾乡、永郎镇等乡镇。
(二)地质灾害防范: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81处,其中滑坡111处、泥石流70处。具体分布:德州镇9个,前山乡6个,阿月乡3个,银鹿乡4个,麻栗乡1个,小高乡5个,金沙乡3个,锦川乡7个,永郎镇7个,乐跃镇8个,老碾乡7个,巴洞乡4个,宽裕乡12个,茨达乡46个,南山乡5个,六所乡13个,王所乡5个,铁炉乡9个,马安乡3个,热河乡10个,大湾乡4个,大山乡2个,大陆槽乡2个。重点隐患点有:德州镇桃儿园地质灾害点、角半沟、咪咪屋基滑坡点;老碾乡大村滑坡点,永郎镇杨家沟泥石流点,小高乡黄草村干海子滑坡点;锦川乡关门村滑坡点,热河乡田湾村2、4、7、6社滑坡点、棉花村2社滑坡点,大湾乡马米村三社滑坡点。
(三)冰雹、风灾、病虫灾等其它自然灾害,具有不确定性、突发性,防范难的特点。涉及全县的23个乡镇。
三、防灾救灾工作的实施
(一)组织机构。“德昌县防灾救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自然灾害的防灾救灾工作,各乡镇和县级各相关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防灾救灾工作。
(二)做好防灾救灾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墙纸、宣传单等形式,加强防灾救灾知识的宣传工作。县级领导分组带领各职能部门到各乡镇、村、社、地质灾害危险点宣传讲解预防知识,督查预防知识的普及情况;乡、村、社层层开会宣传防灾救灾知识,做到防汛救灾知识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救灾工作预案。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以自然村落、学校、医院、工厂、工地为单位建立应急预案,一是建立自然灾害防御预案表;二是落实滑坡、泥石流防灾工作明白卡;三是明确灾害危险户的避险明白卡;四是落实灾害点的责任人、值班报警人和监测人;五是明确灾害危险户的躲避撤离路线和安全地带;六是乡镇领导干部防汛期间实行24小时的值班制(包括到村、社、隐患点值班监测、撤离工作责任制)。做到“七个有”,即有一个领导负责、有一个责任制、有一个值班人员、有一张明白卡、有一个报警信号、有一条疏散线路、有一次避灾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各乡镇在汛前组织有灾害隐患点的村、社、居民点开展躲避灾害撤离演练,同时发放张贴防灾明白卡到户,使各农户都明白自己的居住地面对的是什么灾害,怎样应对,做到每天进出看,牢记在心中。
(四)责任落实。按照防灾救灾工作的文件精神,层层签订责任书,一是县政府与23个乡镇党委、政府签订防灾救灾工作责任书;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各村、社及所属的学校、医院、工矿企业签订预防工作责任书;三是实行县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包乡镇责任制,负责检查督促防汛救灾工作措施的落实。在主汛期,实行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各部门“一把手”带班制,并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领导不准外出,双休日和节假日必须要有领导值班。一旦出现灾害性天气,县级和相关部门领导要住到乡镇,乡镇领导要住到村社,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及时指挥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和疏散群众。
(五)加强值班和制度建设和灾害预警。县救灾办、各乡镇、县防汛办、国土局、民政局等职能部门从5月1日至10月31日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实行各乡镇向县救灾办日报告制度,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县救灾办不定期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值班电话必须畅通,相关领导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以保证救灾办信息的畅通。如有灾害性天气预报,县救灾办立即电话通知到各乡镇,各乡镇马上通知到各村社、单位和防范点,加强防范和巡查;发现险情后,立即带领乡、村、社干部组织群众疏散。发生灾害后立即组织乡、村、社干部和社员群众投入抗灾救灾工作中。
(六)救灾。灾情发生后,县救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奔赴灾害发生现场,指挥抗灾救灾工作。县公安局、武警中队、民政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农机局、农科局、粮食局、卫生局、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救灾资金和粮食、方便食品、药品、帐篷、衣被、饮用水、水泥、铁丝、电线、光缆线等救灾物资的贮备。灾情和险情发生后,根据县救灾领导小组的指示,立即投入救灾资金和物资,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和恢复生产,确保电力、通讯畅通,确保灾区人民“有衣穿、有饭吃、有水喝、有房住、有医治、有学上、有路行、有电用”,确保灾区“人心稳、情绪畅、秩序好”。
(七)灾情报告。灾情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自然灾害种类,发生原因、时间、地点、范围、程度、损失及趋势,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灾情报送实行由乡、镇到县到州逐级报送,全县灾情统一报县救灾办,由县救灾办核实汇总后及时向县政府和州政府救灾办报送。灾情报送要求:(1)快、准、全。快 — 就是信息传递要及时,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电话向县救灾办初报,24小时内(偏远山区48小时内)书面报送灾害详情,重大灾害立即上报县救灾领导小组和县救灾办;准 — 就是情况要清楚,灾情和数据要准确,实事求是;全 — 就是灾情要全面,主要情况和数据无遗漏。(2)书面报告和自然灾害统计表配套报送。凡书面报送灾情时,均要同时填报自然灾害统计表和受灾农户详细花名册,以便统一汇总。(3)一灾一报。凡发生自然灾害,均要报送灾情,以便统一汇总。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力量查核灾情,并迅速将灾情上报县救灾办。(4)灾情口径一致。全县灾情由县救灾办统一汇总后上报县领导小组和州救灾办,县级各有关部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灾情必须以县救灾办的为准,情况和数据要做到口径一致,不能数出多门、各行其是。县救灾办要做好统筹协调,以免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失误。(5)领导把关。凡上报灾情,均要按办文程序,经乡、镇防灾、抗灾、救灾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签后方能报送。(6)灾情原始资料要立卷归档,妥善保存,以便备查。
(八)灾区重建。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县防灾救灾领导小组组织安排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实施。
四、自然灾害等级的划分
(—)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大灾害:(1) 农作物绝收面积2000公顷以上(其中病虫害绝收面积1000公顷以上); (2) 倒塌房屋400间以上;(3) 因灾死亡30人(含 30 人)以上;(4) 四大牲畜死亡1万头(只)以上;(5) 小(一)型以上水库出现垮坝事件;(6)森林火灾、森林病虫灾受害面积1000公顷以上;(7) 人口稠密地区(县城)发生6.6级以上地震,或一般地区发生7级(含7级)以上严重破坏性地震;(8) 直接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社会影响极大。
(二)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灾害:(1) 农作物绝收面积 1000--2000公顷(其中病虫害绝收面积100--1000公顷);(2) 倒塌房屋300--400间;(3) 因灾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 人以下;(4) 四大牲畜死亡6000--1万头(只);(5) 人口稠密地区(县城)发生5.5级--6.5级地震,或一般地区发生6.0--6.9级的破坏性地震。(6) 小(二)型水库出现垮坝事件;(7) 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很大。
(三)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较大灾害:(1) 农作物绝收面积300--1000公顷(其中病虫害绝收面积50--100公顷);(2) 倒塌房屋200--300间;(3) 因灾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4) 四大牲畜死亡3000--6000头(只);(5) 人口稠密地区(县城)发生5级左右地震或一般地区发生5级以上、6级以下破坏性地震;(6) 山平塘出现垮坝事件;(7) 安宁河干流决口100米以上或灌面10000亩以上渠道中断供水;(8) 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
(四)未达到较大灾害划分标准的均为一般性灾害。
五、自然灾害分类处置原则
(—)洪涝灾害:由县水利局牵头。公安、武警、民政、卫生、教育、交通、通讯(电信、移动、联通)、电力、气象等部门配合。
(二)地质灾害: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公安、武警、民政、交通、卫生、防汛、教育、通讯(电信、移动、联通)、电力、气象等部门配合。
(三)干旱灾害:由县水利局牵头。农机、农科、烟办、蚕办、糖业公司、电力、气象等部门配合。
(四)地震灾害:由县科技局牵头。公安、武警、民政、教育、卫生、交通、电力、通讯(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配合。
(五)森林火灾:由县林业局牵头。武警、气象等部门配合。
(六)冰雹、风灾、雷击等其它灾害:由县救灾办牵头。气象、民政、农科、水利、烟办、蚕办、糖业公司、教育、卫生、交通、电力、通讯(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配合。
(七)各类自然灾害的综合协调工作由县政府救灾办负责。
六、防灾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防灾救灾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全县的防灾、救灾工作,颁布各种政令,安排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在灾情发生后立即奔赴灾害发生现场投入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抗灾救灾工作。
(二)县政府救灾办:负责全县防灾救灾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做好汛期24小时值班工作和上传下达工作。及时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向领导小组汇报;把领导小组颁布的政令、指示和灾害性天气预报及时通知到各乡镇和有关单位;接到灾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和州救灾办报告;及时核实、统计上报全县灾情,组织参与全县抗灾救灾工作;答复社会各方面的询问。
(三)县水利局:负责汛前全县防汛设施的检查、维护和加固,全面检查渠塘堰库,排除病险塘库的安全隐患。组织、协调、指导、参与全县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重点抓好汛情监测、险工险段防灾、重点工程防汛、抢险业务指导,对上争取防汛资金等。
(四)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点防御预案的制定和落实;在省、州、县监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地段)建立监测点,落实专人负责监测,观测滑坡和泥石流动态,对地质灾害发生及时作出预警;指导参与地质灾害发生后的抢险救灾工作。
(五)县民政局:负责申请、管理、分配灾民救济款物;组织指导救灾资金和物质的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安排灾民倒塌房屋恢复重建的资金工作。
(六)县气象局:负责组织发布天气预测、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及时通报气象灾害的预报信息,提出应对建议。针对冰雹、干旱、森林火灾等,组织开展人工增雨灭火消雹作业,为防灾减灾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七)县水文站:负责安宁河洪峰监测工作,及时报告洪峰情况。
(八)县林业局:抓好森林火灾监测预警、扑救工作。同时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事宜。
(九)县农科局:负责农作物和经济林木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指导帮助灾区灾后进行农业生产自救和恢复生产。负责地震灾害的监测、预警、救灾等工作。 (十)县烟办、蚕办、糖业公司:负责烤烟、桑树、甘蔗受灾后的救灾工作。
(十—)县交通局:负责组织、指挥修复中断的国道、省道、县道和其它道路。
(十二)县卫生局:负责抓好灾区灾民的医疗救助,灾区灾后清污消毒、卫生防疫等工作。
(十三)县粮食局:负责救灾粮食调拨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四)县教育局:负责抓好对学校的防灾救灾知识的宣传,转移受灾学校,做好灾后学校教学组织和校舍恢复重建。
(十五)县公安局:负责参加灾区的抢险救灾工作,做好灾区的社会治安及必要时的交通管制工作。
(十六)县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筹集、拨付、使用监督。
(十七)县建环局:负责县城防汛检查和隐患消除工作,制定指导灾区恢复重建计划和城市(集镇)恢复重建规划方案。
(十八)县发改局: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
(十九)县文广局:负责防灾救灾工作的宣传,灾后广播、电视系统的抢修、恢复工作。
(二十)县电力公司:负责灾后电力系统设备的抢修、恢复工作。
(二十—)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抢险通讯的保障工作和灾后通讯设施抢修工作。
(二十二)县人武部、驻县解放军、武警部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应县政府请求参加紧急重大抢险救灾工作。
(二十三)县级其它部门:按照县领导小组的安排,积极参与抗灾救灾工作。
(二十四)各乡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辖区自然灾害的防灾救灾工作。
七、防灾救灾预案的启动
凡遇较大以上的自然灾害发生,由县防灾救灾领导小组宣布启动《德昌县人民政府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工作应急预案》,国土、防汛等业务部门的预案也根据灾害发生的种类同时启动,受灾的乡镇应急预案也同时启动。
预案一旦启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紧急行动起来,按照预案的要求,全力做好救灾工作。确保灾区人民生命安全;确保灾区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确保灾区最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确保灾区社会秩序稳定、经济发展。
主题词:灾害 防汛 预案 △ 通知
抄送: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救灾办公室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德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5月16日印发
(共印1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