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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县农业与科学技术局(简称德昌县农科局)
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农业、农业经济、和综合管理种植业、农垦和科技推广工作的职能部门。
办公地点:德昌县交通路南段42号
主 要 职 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方针,组织实施科技兴农增粮增收奔小康的规划、措施。
二、组织编制主管产业的长远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编制主管产业和各项专项计划与规划;参与研究制定农业资金投向、管理、使用及农产品价格、农村信贷、农村税收、财政补贴等有关政策;参与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引导生产。
三、负责主管产业的结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根据职责权限负责主管产业建设项目的综合平衡、立项、申报审批、实施验收;参与农业区域开发规划、计划的编制,指导、检查、监督农业区域开发工作;负责粮油、经济作物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的宏观管理与指导。
四、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改良培肥、开发利用的规划和重大措施;编制中低产田土改造开发、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指导农村经济的建设发展;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指导农村联产责任制和基层经营体制的稳定和完善;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的管理,协调农村内部各种经济利益关系。
六、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工作方针和"增粮增收调结构,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工作思路,研究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提出发展农村经济和引导农民奔小康的规划、措施;参与农村科技发展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工作。
七、负责农业产业化的组织、指导工作,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的规划纲要,进行试点、总结、推广。
八、参与做好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民负担管理工作,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力水评。
九、负责全县的农业科研、教育、技术等方面和工作,组织农业技术攻关和农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推广;指导、协调农业基层服务组织建设;指导农业教育,成人教育、农民职业技术教育,负责农业宣传工作,指导农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十、主管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指导农业生态建设,负责农业自然资源保护。
十一、负责主管农业产品和化肥、农药等有关农业投入物资的质量监督管理;组织监督主管方面和国家、行业标准和实施;依法负责绿色食品的初审、申报及开发工作;抓好并组织实施"菜蓝子"工程;负责农业对外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全县农业对外开放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主管产业和行业管理和农场的宏观管理,指导主管产业系统市场、信息体系建设,负责全县种子生产、植物检疫、储备、调拔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的农作物病、虫、草害的测报、综合防治及植物检疫工作。
十三、组织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科技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问题,研究确定全县科技优先发展及重点发展领域;编制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完善科技风险投资体系和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增加科技投入;协助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十四、组织实施科教兴县工程,负责科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民营科技企业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管理高新技术产业民营科技产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企业技术进步政策,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增加农业产业化生产的科技含量,推动企业和农业的科技进步。
十五、负责《技术合同法》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管理技术市场;归口管理科技成果及科技保密工作组织全县科技成果的鉴定、奖励和推广应用,归口管理科技信息工作,指导管理科技第三产业和发展,做好科技统计、科技情报、科技档案工作。
十六、承担县防震减灾的职责,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综合减灾"的方针,加强对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统一管理,加强对地震的监测预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
十七、负责全县科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政策引导、组织科技宣传。
十八、负责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及引进;组织指导科技管理干部和科技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九、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二十、承办上级农业部门、科技部门和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组书记、局长: 周建平 办公室电话:0834-5281366 手机:13881577899
党组成员、副局长:苏智清 (局机关支部书记)联系电话:0834-5283706 手机:13881587838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兴华 手机:13778667266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淑敏: 办公室电话:5282116 手机:13881476789 |